永續治理運作機制  >
永續治理運作機制
 
 
永續治理運作機制
 
永續治理組織架構
第一金控於2011年經董事會通過設置「企業社會責任委員會」,並於2022年3月更名為「永續發展委員會」,為集團推動永續治理之核心組織,由董事長擔任主任委員,集團各公司總經理擔任委員下設「公司治理」、「責任金融」、「永續金融商品與服務」、「員工照護」、「環境永續」及「社會參與」六個小組,為跨公司之執行單位,各子公司亦由總經理指派其ESG專責單位,負責該公司各項ESG資訊之提供及溝通協調,主要團隊約92人(主任委員1人、委員8人、召集人2人、總幹事6人及各小組約75位組員) ,以本公司行政管理處為事務單位,由6位專職人員負責集團永續發展規劃與推動,由上而下有效具體貫徹各項ESG年度目標,並關注國際ESG發展趨勢及法令之變革,不斷精進永續治理作為。為深化集團永續發展政策之落實及執行,自2022年起將ESG綜合績效列入各子公司年度經營績效考評項目,確保ESG各項範疇年度目標之達成。

第一金控亦訂定「永續發展守則」及「永續發展政策」,作為集團各公司對ESG各面向之風險因應與機會掌握經營管理之最高指導原則。而為順應永續金融發展趨勢,氣候風險治理以董事會為最高督導單位,下設ESG及風險管理委員會,依TCFD之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建議書盤點和辨識氣候變遷對公司營運活動造成之風險與機會,訂定風險管理策略及相應措施。2022年加入碳核算金融聯盟(PCAF),依其建議之方法學進行範疇三投融資財務碳排放量盤查,同年11月更加入「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倡議」(Science Based Target initiative, SBTi),並於2023年底向SBTi提交經董事會審議通過之近程減碳路徑,持續降低對高污染(碳排)產業投融資比重,以達成國家淨零排放承諾,並將集團氣候變遷風險評估結果及其抵減措施與執行情形向風險管理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亦遵循聯合國責任銀行原則(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Banking, PRB)、責任投資原則(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Investment, PRI)及永續保險原則(Principles for Sustainable Insurance, PSI),將ESG議題融入投資、融資、承銷及保險等核心業務之發展策略及作業流程,遵循永續授信、永續投資及永續保險政策,引導客戶及被投資公司落實環境保護及社會永續之責任。
 
■ 第一金控永續治理組織架構
 
 
 
永續發展委員會功能與團隊運作機制
永續發展委員會各小組每年蒐集利害關係人關注之ESG相關議題後,擬訂短中長期ESG目標及執行方案草案及子公司年度ESG考核基礎項目,於小組會議提出討論修訂後提交「永續發展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函布施行,且按季召開小組會議以追蹤檢討各項年度目標及執行方案之達成情形,並於年度終了後四個月內就主要利害關係人關注之重大性永續議題,依經濟、環境及人群(包含其人權)三大面向,向董事會報告永續發展短中長期目標及前一年度目標之達成情形,另依循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簡稱GRI)發布之通用準則、行業準則、重大主題準則、金融業之永續指標及永續會計準則理事會(SASB)準則編製前一年度之永續報告書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後申報發行。